【4881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暂时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有关法律法规的决议

时间: 2024-07-24 18:28:43 |   作者: 行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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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暂时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有关法律法规的决议

  (2024年6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经过)

  为支撑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方针落地,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授权国务院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暂时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有关法律法规(目录附后),期限为五年,自本决议施行之日起算。

  海南省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权责共同的准则,领导、安排和协调相关保健食物、特别医学用处配方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清晰批阅的详细规模、条件和程序,健全事中过后监督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机制,承当相关监督管理责任,加强监督管理能力建造,有用防控危险,保证食物安全,实在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详细管理办法由海南省人民政府拟定,经国务院食物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赞同后施行。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指导、协谐和监督,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并就暂时调整适用有关法律规定的状况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