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宏将母狗卖给狗肉车或违法_潘宏将母狗卖给狗肉车或违法

时间: 2025-04-04 07:30:27 |   作者: 行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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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一段关于刘序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的言论引发了网友热议。在采访中,刘序提到:“母獾死后,我们会把獾肉卖给餐馆,这没有办过法。”对此,有网友质疑刘序是否有从事獾肉销售的经营执照,是不是真的存在野生动物防疫合格证,以及将母獾卖给餐馆是否合法。

  实际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事獾肉销售的经营者需要办理营业执照。未取得营业执照即开展经营活动的行为是违法的。此外,销售獾肉还需要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未取得该证书而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同样属于违反法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明确禁止生产、经营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因此,如果獾是因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情况下,那么售卖其肉类是违法的。

  1. **营业执照**:经营者必须依法办理营业执照,未办理营业执照即开展经营活动构成无照经营,属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

  2. **动物防疫合格证**:销售野生动物肉类需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未取得该证而从事相关活动也属违法行为。

  3. **食品安全部门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总结来看,刘序的说法存在法律风险,要进一步核实其是不是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和防疫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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