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全县公民“舌尖上的安全”,全力保证广阔公民吃上安全定心的肉类及其制品,10月24日,县商场监督管理局约谈了在肉类食物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屠宰、出售进程中有必定的问题的4家运营主体,并安排屠宰场负责人、商场鲜肉出售主体展开了肉制品食物安全和相关法令和法规常识训练。
约谈进程中,县商场监督管理局对4家运营主体和广阔鲜肉出售商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要求运营主体要严厉仔细实行进货查验,保证肉制品来历合法、安全;要制止出售来历不明、未经查验、查验不合格的肉制品;要标准运营,制止运用“生鲜灯”,公示“两证两章”,不诈骗顾客,不隐秘产质量量,保证肉制品商场健康发展。
在此提示很多购买的人,在购买鲜肉进程中,可通过检查运营者的“两证两章”(即检疫合格证明、肉质量量查验合格证明、检疫验讫印章、肉质量量查验合格印章)来判别肉制品合不合格。假设出售商“肉质量量查验合格证明”上有“晚腌猪”字样,阐明该产品便是咱们俗称的“母猪肉”,可是“晚腌猪”依照相关规定,是可以直接进行出售的。假设发现运营者出售来历不明、未经查验的肉制品以及其他相关违反法令规定的行为时,可向县商场监督管理局投诉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