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鲜肉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鲜肉生产、加工、销售、运输、储存、检验等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第三条 鲜肉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监管、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 国家食品药监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鲜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地方食品药监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鲜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鲜肉生产管理 ...
鲜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鲜肉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鲜肉生产、加工、销售、运输、储存、检验等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第三条 鲜肉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监管、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 国家食品药监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鲜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地方食品药监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鲜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鲜肉生产管理 第五条 鲜肉生产者应当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食品生产许可证。 第六条 鲜肉生产的全部过程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选用符合国家动物防疫要求的养殖场,严格执行养殖场的防疫制度; (二)严格执行饲料、兽药使用规定,禁止使用违禁药物; (三)严格执行屠宰工艺流程,确保鲜肉产品质量; (四)对鲜肉做必要的卫生处理,如去骨、去脂肪、清洗等; (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包装材料,保证鲜肉在运输、储存过程中的质量。 第七条 鲜肉生产者应当建立鲜肉产品质量追溯体系,记录鲜肉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信息,确保鲜肉产品可追溯。 第三章 鲜肉加工管理 第八条 鲜肉加工公司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第九条 鲜肉工艺流程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原料采购、进货验收、生产的全部过程、成品检验等环节应当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