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公害食物 猪肉

时间: 2026-01-20 09:51:36 |   作者: 行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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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规范规则了无公害猪肉的界说、技能方面的要求、检测验证的办法、标志、包装、储存和运送。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经过本规范的引证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但凡注日期的引证文件,这以后其随后一切的修正单(不包括订正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但是,鼓舞依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讨是否可运用这一些文件的最新版别。但凡不注日期的引证文件,其最新版别适用于本规范。

  活猪有必要来自按NY/T 5033 规则组织生产的养猪厂,并经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查验合格。

  生猪屠宰按GB/T 17236 和NY 467 规则进行,屠宰工艺流程中的卫生要求按GB 12694 履行。

  5.1 标志:内包装(出售包装)标志应契合GB 7718 的规则履行,外包装的标志应按GB 191和GB/T 6388 的规则履行。

  5.3 储存:产品应储存在通风杰出的场所,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同处储存。

  5.4 运送:应运用契合食物卫生要求的专用冷藏车(船),不得与有对产品产生不良影响的物品混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