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大力提振消费、提高投资效益,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要求,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全方面提升我旗社会消费品零售水平,结合我旗实际,特开展伊金霍洛旗“伊起乐购 惠享生活”促进消费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6月30日,消费补贴实行活动时间控制及补贴总金额控制,按照活动时间截止或补贴资金500万元补贴完毕满足一项补贴结束。
在伊金霍洛旗从事且自愿参加活动的餐饮、超市、百货(服装鞋帽、箱包、美妆)、数码产品企业(个体)。
(一)消费券仅限于在申报参与活动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实体店面使用。在各商家优惠活动基础上使用,适合使用的范围内的商家不得见机涨价、拒收,严禁非消费直兑现金、倒买倒卖等行为,如有上面讲述的情况,采取收回消费券并向商家追偿已使用的消费券金额。
(二)凡参与活动的商家需签订承诺书,对销售商品的质量和价格进行公开承诺。在消费活动期间一定要保持同期商品的价值幅度和质量水平,并严格依规定明码标价,明确产品及服务依法享受国家三包政策。
(三)参与活动的商家,积极努力配合有关部门,加强促销活动安全管理,完善安全预案,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保障食品流通安全,确保消防安全、疏散通道等设施完备通畅,落实安全保护措施,有效防范促销场所发、火灾等安全事故,确保促销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四)主办方及承办方有权通过后台技术方法监测营销活动实施,如发现存在作弊舞弊、利用不正当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刷单、拆单、套现、提供虚假证件或发票、虚假交易等)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主办方及承办方有权视违规情节,采取核减对应补贴金额的处置措施;情节恶劣的(包括但不限于违规金额较大、多次违规、伪造关键证据等),有权全额扣除已发放补贴资金,并取消该参与方后续参与主办方及承办方同类活动的资格。
(五)报名参与的商家需在伊金霍洛旗内有实体店面,需向消费者开具电子消费小票及销售统一发票(不包括通用定额发票),交易全流程台账资料完整,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能力,参与不同品类消费券活动的商家需留存相关审计资料,具体审计要求将于活动开始前另行公布。
(一)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5日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逾期未申报者视为放弃。
有意向参加此次活动的商家请于12月25日下午5时30分前携带报名表(填写完整并盖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卫生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餐饮商家)、收银系统截图、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开票页面截图(切换至票样视图)、“信用中国”打印的企业信用报告到伊金霍洛旗工业信息化和投资促进局进行报名登记(创业大厦C座13楼13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