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11月27日讯(记者 严江萍)新修订的《食物安全法》于2015年10月1日施行后,作为其配套规章《食物出产答应管理办法》的相关作业正严重有序地在全国各地展开。27日下午,记者从自治区食物药品监督管理局得悉,从2015年12月1日起,全区将同步启用《食物运营答应证》,新证将食物流转和餐饮服务的答应证整合为食物运营答应证,完成“两证合一”。
自治区食物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李勇强和记者说,新版《食物运营答应证》有用处理兼具食物流转、餐饮服务等混合业态的答应问题。“此外,《食物运营答应证》的有用期从曾经的3年变为5年,其内容增加了日常监督管理的组织、日常监管责任人、投诉举报电话、二维码等,将“食物流转”修改为“食物出售”;一起清晰了特别食物包含保健食物、特别医学用处配方食物、婴幼儿配方食物等。”
据悉,《食物运营答应证》由食物运营者依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食物运营答应操作标准》要求,向食物药监部分提出请求。接纳请求的食物药监部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物运营答应检查细则(试行)》等要求,展开答应检查,发放《食物运营答应证》。但有食物运营者持有原食物流转、餐饮服务答应证在有用期内的,答应证持续有用,不需要换发《食物运营答应证》。如有食物运营者在2015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食物运营答应施行过渡期间,经批阅收取的食物流转、餐饮服务答应证,有用期至2015年11月30日。由各地食物药品监督管理部分告诉食物运营者持过渡期答应证请求换发新的食物运营答应证,但不再进行现场核对。
跟着网络食物的日益鼓起,网络食物安全也成了顾客遍及关怀的问题之一。《广西壮族自治区食物运营答应检查细则(试行)》规则,食物运营者在实体门店运营的一起使用互联网从事食物运营的,除契合相应条件外,还应当向答应机关供给具有可现场登陆请求人网站、网页或网店等功能设备设备,供答应机关检查。无实体门店运营的互联网食物运营者应当具有与运营的食物种类、数量相适应的固定的食物运营场所,储存场所视同运营场所,并应当具有可现场登陆请求人网站、网页或网店等功能的设备设备,供答应机关检查。无实体门店运营的互联网食物运营者不可以请求一切食物制售项目(预包装食物、散装食物、特别食物、热食、冷食、生食、糕点、克己饮品等)以及散装熟食出售。网络食物出售商,请求时应当提交出售食物的网站、网页或网店主页的截屏图,截屏图上应标明运营者称号、地址、联系方式、《食物运营答应证》等信息公式的具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