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辽宁省食药监局官网发布了重要的公告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按照2018年度省本级监督检查计划,2018年7月23日至8月31日,省局对沈阳、抚顺、本溪、铁岭、阜新、营口、大连等地区35家食品销售单位做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检查期间共随机抽查7家食品销售企业、7家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14家小型食品销售者、7家保健食品销售者。从检查情况去看,被检查单位均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除外),积极努力配合监管部门开展检查工作。食品销售企业能主动成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依法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企业食品安全状况做评价管理。但检查中也发现,部分食品销售单位存在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企业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贮存管理、进货查验等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检查组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指导,并要求属地监管部门督促食品销售单位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对存在的问题依法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经营场所内食品直接落地贮存的现象比较普遍(挂面等),未离地离墙;仓库内食品摆放混乱,与生活区域未分离,未设置防鼠设施;未按照食品标签的要求贮存和销售食品,销售酸奶制品的冰箱显示温度为14℃;销售的“高粱原”白酒、“香甜小麻花”等食品未查验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文件或其他合格证明;未有效执行自查制度,自查记录流于形式;未有效执行不安全食品处置制度,经营区域内多个下架箱(筐)未明确标注。
食品经营许可载明的经营项目与实际不相符,实际经营的婴幼儿配方食品,未在许可证中载明;未按要求贮存食品。经营的列吉塞梅红冰葡萄酒未按标签要求卧放贮存销售;食品经营企业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落实不到位;虽然设置保健食品专柜,但是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有机食用农产品销售专区范围划定不清,专区内有非有机食用农产品销售,有机食用农产品证书模糊不清。
食品经营企业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落实不到位;食品经营企业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不到位;虽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但执行不到位,食品安全自查流于形式。
经营场所内食品直接落地贮存,未离地离墙,食品与非食品混放销售;贮存食品摆放混乱,与生活区域未分离,未设置防鼠设施;未按照食品标签的要求贮存和销售食品,销售酸奶制品未冷藏;未有效执行自查制度,自查记录流于形式。
一、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存在的问题销售者档案中安全协议未填写日期;未建立不合格处置召回记录簿;供货商档案中缺少进口水果供货商资质。二、入场食用农产品经营者存在的问题现场检查了沈阳市大东区圣大果业经销处、沈阳市大东区刘红果业经销处、沈阳市大东区尚品源果业经销处等三家入场销售者均发现水果落地存放销售的问题。
一、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存在的问题未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企业3名从事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食品安全抽查考核测试,3人成绩不合格;未成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未明确入场销售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未组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未在醒目位置公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结果、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处理结果以及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未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未对所在地食品药监管理部门报告市场名称、住所、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责任人姓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用农产品主要种类、摊位数量等信息;未建立食用农产品检查制度,未对销售者销售环境和条件以及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做检查;未查验并留存入场销售者的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复印件、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未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二、入场食用农产品经营者存在的问题雨润专卖摊位所销售的肉品未能提供产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文件;昌图亮泉酒业经营摊位未能提供厂家经营资质证明及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场内经营者大连风味煎鱼炸鱼卤鱼摊位未设置防尘、防虫、防蝇设施;场内大连风味煎鱼炸鱼卤鱼经营者未对采购的食用大豆油查验其供货者营业资质证明及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经营的“蒙牛”大果粒风味发酵乳、优益C等发酵乳制品未按标签要求在2~6℃条件下冷藏保存;经营的牛奶、矿泉水等食品直接落地存放,未离地离墙贮存;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项目与实际经营不相符(超范围经营散装食品沙琪玛及保健食品红牛、劲酒);经营的散装食品沙琪玛和大枣未在散装食品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经营的保健食品未设立专柜销售,并未显著标明“保健食品”字样。
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项目与实际经营不相符(超范围经营保健食品红牛、劲酒);经营的米面等食品直接存放于地面,未离地离墙贮存;未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未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全方位检查评价;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抽查的小米枸杞酒未查验供货者的营业资质及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生鲜冻鱼销售区内有苍蝇活动,未设置有效防虫、防蝇设施;面粉和饮料等食品直接存放于地面,未离地离墙贮存;不安全食品处置制度建立不完善;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建立不完善,可操作性差,未有效保存自查记录;食品经营企业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制度落实不到位;对企业2名从事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食品安全抽查考试测试,2人成绩均不合格。
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项目与实际经营不相符(超范围经营“西部金羊”有机全脂羊乳粉);经营的“雪中金”银杏口服液直接存放于地面,未离地离墙贮存;未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做检查评价;未建立不安全食品处置制度。
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项目与实际经营不相符(超范围经营保健食品红牛、劲酒);未有效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全方位检查评价,未保存自查记录;未建立不安全食品处置制度,未建立不安全食品处置台账;未对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面粉和矿泉水等食品直接存放于地面,未离地离墙贮存;食用农产品销售区未设置公示板,未公布食用农产品产地、生产者或销售者名称或姓名等信息;婴幼儿配方乳粉未设置专区(专柜)销售;销售的糕点等部分散装食品未在食品容器或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对企业3名从事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食品安全抽查考核测试,3人成绩均不合格。
一、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存在的问题未对入场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落实不到位,未保存自查记录;对入场经营者档案建立不完善。二、入场食用农产品经营者存在的问题桓仁贸易市场雨润冷鲜肉店内有苍蝇活动,未设置有效防虫、防蝇设施;桓仁李森咸菜摊床经营区域未设置有效防尘、防虫、防蝇设施,未设置与经营咸菜相适应的冷藏设施;桓仁贸易市场春茂蔬菜摊床经营者未记录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未健全供货方资质证明档案材料;桓仁贸易市场春茂蔬菜摊床无证经营预包装食品;桓仁贸易市场春茂蔬菜摊床未在摊位悬挂公示板,公布食用农产品名称、产地、生产者或销售者名称、地址等信息。
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项目与实际经营不相符(超范围经营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未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未保存食品安全自查记录;未设置保健食品专柜,并标明“保健食品”字样;未建立不安全食品处置台账;经营的保健食品未索取并留存保健食品批准证明文件;未按要求设立婴幼儿配方乳粉专柜专区提示牌;经营的进口食品小老板烧烤海苔(原产国:泰国)未能提供该产品出入境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文件。
经营的酸菜食品直接存放于地面,未离地离墙贮存;现场抽查经营的实蛋,未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制度;不安全食品处置制度执行不到位。
部分食品直接存放于地面,未离地离墙贮存;食品进货查验制度落实不到位;经营场所环境不整洁,经营的食品与生活用品混乱存放。
一、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存在的问题场内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经营者未全部建立档案,建立的档案内容不完整;未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未建立不安全食品处置记录;对市场一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了食品安全知识测试,成绩不合格;未开展对场内食用农产品经营者的培训;未将待加工食品区域与直接入口食品区域分开。二、入场食用农产品经营者存在的问题(一)铁岭市银州区春红猪肉摊床未索取肉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二)铁岭市银州区德玲酒行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销售散装食品未在散装食品容器上标注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未张贴上次监督检查结果记录;未在显著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三)铁岭市银州区郑氏熟食店食品经营许可载明的有关内容与实际经营不相符;未张贴上次监督检查结果记录;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做检查评价,未建立食品安全自查记录。
购进的食品未索取并留存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销售散装食品未在散装食品容器、外包装上标注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等内容;未按要求贮存食品,部分食品直接落地存放,未离地离墙贮存;未按食品标签的注意事项的要求贮存食品,销售的食用油未按标签要求避光保存;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全方位检查评价,未建立食品安全自查记录。
购进的食品未索取并留存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销售散装食品未在散装食品容器、外包装上标注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等内容;未按要求贮存食品,食品与非食品混放;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做检查评价,未建立食品安全自查记录;未建立并执行不安全食品处置制度。
销售的酸奶未按标签要求的2~6℃条件贮存;销售散装食品未在散装食品容器、外包装上标注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等内容;未按要求贮存食品,销售的散装食品存放于环境中;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有关内容与实际经营不相符,食品经营许可载明的事项发生变化后,未按规定申请变更食品经营许可,增加热食类制售经营项目;食品储存场所未设置防鼠、防蝇设施;对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落实不到位,未进行考核;对企业三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了食品安全知识测试,两人成绩不合格。
未保持监管部门上次监督检查结果记录;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全方位检查评价,未建立食品安全自查记录;未建立并执行不安全食品处置制度。
肉品销售摊位未索取肉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销售的酸奶未按标签要求的2-6℃条件贮存;对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落实不到位,未进行考核;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有关内容与实际经营不相符,食品经营许可载明的事项发生变化后,未按规定申请变更食品经营许可,增加热食类制售、生食类制售经营项目;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做检查评价,未建立食品安全自查记录;未建立不安全食品处置记录。
销售的食用油未按标签要求避光保存;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全方位检查评价,未建立食品安全自查记录;未按要求贮存食品,贮存食品未离地离墙;未建立并执行不安全食品处置制度。
经营保健食品,未在专柜显著位置标明“保健食品”字样;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做检查评价,未建立食品安全自查记录;未建立并执行不安全食品处置制度。
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建立的场内食品及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档案内容不完整;未在醒目位置公示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处理结果;未对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向食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未建立场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的进货查验记录。
销售的食用油未按标签要求避光保存;销售的酸奶未按标签要求的2~6℃条件贮存;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全方位检查评价,未建立食品安全自查记录;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
未按要求贮存食品,部分矿泉水和薯片等食品直接存放于地面,未离地离墙贮存;经营的保健食品(红牛)未设置专柜销售;食品经营者未有效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销售直接入口食品(切配好的水果食品)的从业人员未佩戴口罩;经营的即食海鲜及散装海鲜食品包装用袋为非食品级包装袋;库房未按要求贮存食品,存放蔬菜库房内地面存有积水和垃圾;馒头、面条操作间内生熟未有效分离(未清洗的土豆与操作案板未有效分离);食用农产品(水果、蔬菜等)未在销售区域公布食用农产品名称、产地、生产者或销售者名称或姓名等信息;食品经营企业职工培训制度落实不到位。
进货查验制度落实不到位,“相羊”纯羊奶粉 “金碗福”配方羊奶粉、“藏秘荼珍”调味茯苓固体饮料等食品无法提供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明文件、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及购货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未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做检查评价;未建立不安全食品处置制度,未按要求对不安全食品进行处置,未建立不安全食品处置台账;未按要求贮存食品,食品与保健食品直接落地存放,混乱贮存。
一、市场开办者存在的问题:未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入场销售者档案建立不完全,未记录入场销售者进货产地等信息;未建立入场销售者检查等信息,对入场销售者检查落实不到位;入场销售者无法提供所售农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市场未进行抽检或快检;企业培训制度未落实,未对入场销售者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现场对两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考试,成绩均为不合格。二、入场销售者存在的问题:1.张三水果商行:销售食用农产品未落实进货查验制度;销售散装食品未标示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销售的农产品未公示产地、农产品名称、生产者名称等信息。2.丁丽熟食摊床:未落实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现场经营人员未能提供健康证明,从业人员未佩戴口罩、手套;未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熟食制品未设置防尘、防蝇设施,于空气中销售。3.聚富食品摊床:经营场所环境混乱,未与污染源保持应有距离;未落实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现场经营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未佩戴口罩、手套;直接入口食品未设置防尘、防蝇设施,于空气中;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面板非食品级用板。
未按要求贮存食品,大米、花生等食品直接存放于地面,未离地离墙贮存。冰柜内个人食用食品与经营的食品混乱贮存;未查验购入的食品的供货者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其它合格证明;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有关内容与实际经营不相符(超范围经营保健食品红牛、散装食品花生米);经营的“君乐宝”老酸奶常温下贮存,未按该食品贮存条件2~6℃密闭保存条件要求贮存销售;销售的无包装的食用农产品未在柜台明显位置悬挂公示板,未公布食用农产品名称、产地、生产者或销售者姓名等信息。
经营场所卫生环境较差,洗化用品、生活用品与经营的食品混乱存放;未查验购入的食品(生鲜肉等)的供货者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检验检验合格证明)或其它合格证明;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有关内容与实际经营不相符(超范围经营散装熟食);销售散装食品(散装熟食等)未在散装食品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销售的无包装的食用农产品未在柜台明显位置悬挂公示板,未公布食用农产品名称、产地、生产者或销售者姓名等信息。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落实不到位,未见冷藏、冷冻设施温度巡查记录;肉品经营区内有苍蝇活动,防虫、防蝇设施未启用;保健食品专区内,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部分经营的保健食品(红牛、劲酒等)未在保健食品专区内销售;销售的散装食用农产品未在销售区域悬挂公示板,未公布食用农产品名称、产地、生产者或销售者名称或姓名等信息;库房未设置防鼠设施;现场制售区内直接入口食品与未拆包装食品原料在同一冰柜内贮存,已拆封的食品原料未进行密封贮存于货架上;现场对两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考试,其中一人成绩为不合格。
一、市场开办者存在的问题: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落实不到位,经营场所内食品直接落地存放情况比较普遍;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可操作性差,企业未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演练。二、入场销售者存在的问题:1.大连熟食品交易中心础明食品批发部:散装食品标签生产日期不清晰,无法辨识;经营场所内有苍蝇活动,未设置防尘、防虫、防蝇设施;经营的香肠肉枣等熟食常温下保存销售,未按该食品0~4℃冷藏保存要求贮存。2.大连熟食交易中心源缘茶行:经营的茶叶未按食用农产品或散装食品的要求公布或标识相关信息。3.小霞粮油批发部:米面存在落地存放的问题。
经营的保健食品未在专柜显著位置标明“保健食品”字样;未在经营场所内显著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未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全方位检查评价;经营的保健食品“斯琦丽康”鱼油软胶囊和“健康堡垒”蜂胶胶囊未索取并留存该保健食品的批准证明文件。
未按要求贮存食品,“蒙牛”未来星等食品直接存放于地面,未离地离墙贮存;杀虫剂与食品混放贮存;经营的白酒、鸡蛋等食品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明文件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实际经营保健食品(红牛),其《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不含保健食品销售,增加食品经营项目未申请变更;销售的无包装的食用农产品未在柜台明显位置悬挂公示板,未公布食用农产品名称、产地、生产者或销售者姓名等信息。
未按要求贮存食品,大豆油等食品直接存放于地面,未离地离墙贮存;经营的“元宝牌”大豆油未查验并留存的供货者许可证明文件和食品检验合格证明文件;未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未定期的食品安全状况做检查评价;未建立不安全食品处置制度,未建立不安全食品处置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