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质量新闻网讯 7月28日,天津市沿海新区商场监督办理局官网发布行政处分决议书。

2020年4月10日我局接到天津市商场监督办理委员会挂号的 “告发挂号表”,市民告发当事人出售的白云山风油精带有“OTC标志、国药准字”,超出运营规模售卖药品,期望有关部门查询处理。4月15日我局到当事人运营场所进行现场查看,发现当事人未获得药品运营许可证,超市货架上共19盒白云山风油精,均为国药准字号。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产品采纳了行政强制办法,制发了《施行行政强制办法决议书》(津市监滨高新实强〔2020〕14号);4月19日我局对当事人进行问询查询,进一步查询案情。
当事人从事食物及日用百货的零售事务,已获得运营执照和食物运营许可证。在运营场所货架上发现19盒白云山牌风油精,包装盒上标称的同意文号为国药准字Z44021847,标价为2.50元/盒。经问询当事人,当事人托付天津市源鑫兴商贸有限公司购进20盒白云山牌风油精,进货价为1.50元/盒,但未索要购货小票。到被查,当事人共出售1盒白云山牌风油精,出售价格为2.50元/盒,共获得赢利1.0元,剩下19盒白云山牌风油精未出售,货值金额缺乏十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办理法》榜首百一十五条的规则,本案货值金额按十万元核算。当事人的行为满意未获得药品运营许可证运营风油精的构成要件。
1.当事人的运营执照复印件、食物运营许可证、运营者尹得江的身份证复印件,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2.对当事人制造的《现场笔录》1份、现场查看相片4张、涉案产品包装、《施行行政强制办法决议书》2份及送达回证、《延伸行政强制办法决议书》1份及送达回证、《免除行政强制办法决议书》1份及送达回证,证明当事人出售的风油精归于药品,我局依法采纳行政强制办法的现实;
3.对当事人制造的《问询笔录》1份、从国家药监办理局查询的白云山牌风油精同意资料,证明当事人未获得药品运营许可证运营药品的状况;
我局于2020年6月30日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分奉告书》(津市监滨高新罚告〔2020〕16号),并依法奉告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说、申辩,当事人于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说申辩定见。
当事人未获得药品运营许可证运营风油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办理法》第五十一条榜首款“从事药品批发活动,应当经地点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监办理部门同意,获得药品运营许可证。从事药品零售活动,应当经地点地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药品监督办理部门同意,获得药品运营许可证。无药品运营许可证的,不得运营药品。”之规则。
鉴于实体经济受网购冲击,运营困难,加之新冠疫情给当事人带来的运营压力,为支撑当事人反抗疫情危险才能、持续运营坚持生计,活跃做出呼应《天津市支撑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战胜疫情影响坚持健康发展的若干办法》,我局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分法》第二十七条榜首款第四项“当事人有以下景象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许减轻行政处分:……(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许减轻行政处分的。”的规则减轻处分,施行容纳审慎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办理法》榜首百一十五条“未获得药品出产许可证、药品运营许可证或许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出产、出售药品的,责令封闭,没收违法出产、出售的药品和违法来得到的,并处违法出产、出售的药品(包含已售出和未售出的药品,下同)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缺乏十万元的,按十万元核算。”的规则,结合自在裁量,责令当事人中止出售涉案药品,并作出以行政处分:1.没收扣押的19盒白云山牌风油精;2.没收违法来得到的1元;3.处分款1000元。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行政处分决议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至市财务指定账户,缴款途径详见本决议书所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缴款通知书)》。到期不交纳罚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分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则,本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分款,并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履行。
如你(单位)不服本行政处分决议,能够在收到本行政处分决议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天津沿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办理委员会或许天津市沿海新区商场监督办理局请求行政复议;也能够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天津市沿海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行政复议或许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分不中止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