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食物运营答应证有没有“一个运营地址只能处理一张食物运营答应证”的规则呢? 上星期现场核对人员来核对之后,说我这个地址现已处理过一张食物运营答应证了,需要把原有的注销了才干处理新的食物运营答应证。我查询了相关法令和法规后发现只要已废止的《食物运营答应管理办法》才有相关规则,而新的《食物运营答应和存案管理办法》中没有相关规则。请问已废止的规则能否持续延用呢?仍是说有其他“一个运营地址只能处理一张食物运营答应证”的规则?
《食物运营答应和存案管理办法》取消了原《食物运营答应管理办法》一地一证的文字表述,但是一个运营场所获得一个答应证的立法精力未变,即食物运营者在不同运营场所从事食物运营活动的,应当依法别离获得食物运营答应。食物运营答应是对某运营者其运营场所是不是满意运营条件的答应,多个运营者共用一个运营场所,无法区别运营场所的合法使用权及后续可能会发生的法令义务和职责,因而食物运营的运营场所不能与其他运营者的场所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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