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上海市食品摊贩经营管理办法》公布!

时间: 2025-12-08 12:04:17 |   作者: 行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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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一网通办总门户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条等相关规定,2015年我市制定了《上海市食品摊贩经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在2020年进行修订。《办法》实施以来,在保障本市食品安全、规范经营秩序、服务民生等方面发挥了及其重要的作用。为适应食品安全领域法律和法规新要求和食品摊贩业态新发展,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能力,近日,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修订的《上海市食品摊贩经营管理办法》。《办法》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具体如何调整,一起看解读↓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条等相关规定,2015年我市制定了《上海市食品摊贩经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在2020年进行修订。《办法》实施以来,在保障本市食品安全、规范经营秩序、服务民生等方面发挥了及其重要的作用。为适应食品安全领域法律和法规新要求和食品摊贩业态新发展,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能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对《办法》进行了修订。

  此次修订一方面回应监管实践,提升治理效能。针对食品摊贩在监管中面临概念界定模糊、程序规范不够、部门协同不足等问题,进一步将有效经验制度化,推动治理更精细化、规范化。另一方面,聚焦风险防控,压实主体责任。针对食品摊贩经营场所流动性大、从业人员专业能力不够、设施设备相对简单等潜在风险,进一步压实其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细化各环节管理要求,强化从原料到销售更严密的全链条监管,最大限度减少监管盲区。

  答:修订后的《办法》共19条。主要修订内容有以下几方面:一是明确定义与适合使用的范围。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立法原则并结合本市监管实际,明确“食品摊贩”的定义。二是强化部门协同与社会共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将食品摊贩消防安全纳入法定监管范围,明确消防救援部门职责;扩大第三方参与范围,拓宽社会共治路径。三是压实责任与细化经营规范。明确摊贩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与市容环境卫生责任,补充燃气安全和消防安全规定,提升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四是健全投诉举报与应急处置机制。新增投诉举报渠道和应急处置要求。五是推动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与智能化监管。引导摊贩采用信息化手段记录并追溯采购、贮存、销售等环节信息,提高食品安全透明度与监管效能。

  答:根据《办法》规定,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会结合区域特点和市民实际的需求,科学划定、动态调整设摊经营的区域(点)和时段,并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公布。

  答:我市行政区域内流动餐车的经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优先适用《上海市流动餐车管理办法》。《上海市流动餐车管理办法》对食品安全管理未作规定的,参照《办法》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答:任何组织或个人发现食品摊贩存在食品安全、消防或市容环境卫生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能够最终靠市民热线、信函、网络等途径向有监管职责的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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